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教育厅2025年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安排,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5年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实行个人申报、逐级推荐、省级评审、择优立项,研究期限为1年。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学院全体教师教师、教研及行政管理人员等。
(二)申报条件。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县级及以上职务;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方向。课题申报者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自身研究专长,围绕教育部、省教育厅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教育数字化选题和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助推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建设任务,以数智赋能教育高质量提升工程为核心,聚焦教育数字化转型、智慧教育探索实践、智慧教育平台功能应用、新一代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应用模式研究以及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机制与实践等方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和实践研究,探索实践新模式和解决路径,形成可转化、可运用、可推广的经验总结和实践成果。课题名称可参考选题方向,也可自拟与主题高度相关的题目。具体研究选题参考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2025年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和成员只能申报或参与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在研“2024年全域全员全过程使用智慧教育平台专项研究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2025年甘肃省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
2.已获得国家、省部、市厅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课题申报。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
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与本主题相关的课题。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课题列入本单位科研管理,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业研究人员和一线教师申报。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依据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流程。学校推荐、课题负责人平台提交课题申报书、省教育厅核准课题推荐数量、市级(高校/直属单位)择优公示推荐、省级遴选公示立项。
(三)申报提交。课题负责人登录甘肃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gs.smartedu.cn/),在“个人空间”→“应用”→“智慧教研”→“通用项目(课题)申报系统”进行线上课题申报。
(四)申报材料。在甘肃智慧教育平台“通用项目(课题)申报系统”填写《甘肃省教育厅2025年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并上传经学校(单位)审核盖章后的PDF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2025年8月1日-9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名额分配。2025年9月9日-9月12日,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各高校提交课题的数量、质量等情况,分配各市(州)、高校推荐省级评审名额(名额分配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评审推优。2025年9月15日-9月30日,由市州、高校、厅直单位开展课题评审推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专家不得少于3人。评审标准参考附件3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进行细化。评审推优工作在甘肃智慧教育平台通用项目(课题)申报系统进行。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单位管理员上传单位盖章PDF格式汇总表(附件5)和公示材料,并线上审核确认后推荐至省教育厅。厅直属学校教师按属地原则参与评审。管理员账号继续沿用“2024年全域全员全过程使用智慧教育平台专项研究课题”管理员账号,请各市(州)、高校、厅直单位于8月1日前,填写管理员登记表(附件4)。
(八)结果公布。省级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将公布课题立项结果。
(九)组织管理。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由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组织,委托省电化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此项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2025年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甘肃省教育厅2025年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
3.2025年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标准(参考)
4.2025年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
科技合作处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