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精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聚焦学院“教学改革突破年”与“服务能力提升年”的建设要求,培育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科研与教学、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教师科研能力与学院科研服务水平;根据《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全市“五地”建设目标,紧扣能源化工、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现代农业等市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立足学院专业建设实际,突出课题研究的应用性、创新性、培育性和实践性,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与技术服务。
二、选题方向
本次校级课题设思政专项和一般项目两大类。一般项目包括技术服务、教育改革、学院发展三个方向,选题需紧密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实际和学院学科专业特色,避免与已立项、已结项课题重复;申报者可参照选题指南(附件3)进行申报,也可自拟题目,自拟题目需符合以下选题方向,名称简洁精准、无副标题。
(一)思政专项:围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红色文化融入思政教育实践、新时代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产教融合背景下工匠精神培育等方向研究;结合南梁精神,开展红色文化育人体系构建与实践路径研究。
(二)一般项目:
1.技术服务方向。围绕庆阳市能源化工、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现代农业、智能制造等主导产业开展技术研发、工艺优化、产业适配、成果转化研究;对接乡村振兴、低空物流的城市建设,开展现代服务、文旅融合、健康养老等领域应用研究。
2.教育改革方向。围绕学院新“双高校”专业群建设、“五金”建设、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推行、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等,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构建、实训教学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研究。
3.学院发展方向。围绕学院“达标进位、强专升本”核心目标、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师资队伍绩效考核、校园文化建设、平安校园建设、学生管理与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构建等,开展符合高职院校发展实际的管理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
三、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须为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且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课题负责人仅限1人,参与人员不得同时参与2项及以上课题。
2.思政专项课题仅限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或长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辅导员工作的教职工申报。
3.课题以团队形式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研究团队由2-4名专业对口、研究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且能完成相关研究任务,对课题研究能作出实质性工作。
4.已主持校级课题且尚未结题的教师,不得作为主持人参与本次课题;已在各级部门获批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主持人、参与人不得变更,确因离职等特殊情况变更的,须在课题中期前提交变更证明,经科技合作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6.近三年内有课题被撤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不得作为主持人或核心参与人申报本次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须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并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四、研究期限
本次校级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自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确需延期的,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经科技合作处审核批准后可延期1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五、研究成果
1.课题研究需完成立项申报书预定的全部研究任务,研究过程完整、资料齐全,符合校级课题研究各项规范要求。
2.研究成果需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在CN及以上刊物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能够在知网、维普、万方之一中的主流数据库检索),或被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须有相关证明材料),或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二是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报告逻辑完整、论据充分、结论具有实践应用价值。
3.研究论文、正式出版的教材与专著、授权专利,须提供对应查询平台的检索证明材料;研究报告需提供文字复制比检测报告(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4.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印制或内部呈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校级课题研究成果”及课题立项编号(立项后分配);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六、成果转化
成果转化应用计划是课题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所有申报课题均须在申报书中明确具体、可操作、可落地的成果转化应用计划,具体内容可包括转化目标、实施步骤、应用场景、成果预期、资源需求、推广规划等内容。
七、申报程序
(一)材料填报。课题负责人需填写《2026年度校级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和《2026年度校级课题匿名申报书》(见附件2),确保申报书中的内容真实完整。各教学单位汇总《2026年度校级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二)材料报送。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匿名申报书(附件2)一式7份,A3打印并骑缝装订,所有纸质材料需负责人签字;汇总表(附件4)由课题负责人填报后报送至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完成汇总、审核、盖章后,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技处。本次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立项评审。科技合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退回修改,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审核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下发立项文件并分配课题立项编号。
(四)过程管理。课题立项后,将于12月左右开展中期检查,负责人需提交中期研究报告(附件5),说明研究进展、阶段性研究成果、成果转化应用情况等。对未按申报书进度执行、转化应用计划落地不力的课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立项资格。
八、经费资助
校级课题每项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结项后统一报销,负责人需严格按照经费预算使用经费,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科研经费;除资助经费外,结项后按照评定等级分别给予5000元和3000元的奖励。
联系人:刘娅娅 18793101718
邮 箱:1690457607@qq.com
附件:1.2026年度校级课题申报书
2.2026年度校级课题匿名申报书
3.2026年度校级课题选题指南
4.2026年度校级课题汇总表
5.2026年校级课题中期研究报告
科技合作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