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联系电话0934-8245861,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高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具体实施,维护学院的治安稳定。
二、负责学校内部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和防治工作,维护重要集体活动秩序。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及校内相关部门应对和处置政治性、群体性、社会性等各类突发事件,做好校园治安保卫工作。
三、负责“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学院制定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督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保卫相关工作。
四、负责校园内部一般治安案件和其它违法事件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发生在校园内部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五、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灾害事故防范工作。
六、负责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治安信息反馈及宣传工作。
七、组织开展校园法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安全应急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及事故的发生。
八、负责校园出入人员管理、重点人口监控及院内务工、从业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校园内部交通秩序和车辆管理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和各系(院)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及法制教育工作,纠查校园内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十一、配合当地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管等部门完成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校园禁毒、反邪教、扫黄、反恐等专项治理工作。
十三、按照上级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求,搞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基础业务建设和安全保卫专兼职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学校党政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