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 阳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
教育大会精神课题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甘教工委思函 〔2024]17 号)文件要求,省委教育工委决定于近期对立项的209项课题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立项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课题。
二、结题方式
(一)结题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13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结题材料包括鉴定审批书(附件 1)、结题报告及相关
成果(附件 2)。
2.纸质版结题材料按要求(附件 3)统一装订,使用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 5 份。结题报告须包含学校相
关职能处室盖章的学术不端和 AIGC 查重报告,重复率超过
25%或利用 AI 智能软件等工具撰写的,不予结题。
3.本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一年
后仍然无法结题的,取消其结项评审资格;参与人有变化的,
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 4)。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教学单位于11月13日前将结题汇总表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至科技合作处,同时将汇总表及课题结题材料电子版(PDF 和 word)压缩后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1690457607@qq.com
联系人:刘娅娅 18793101718
附件:1.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
2.结题报告要求
3.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和要求
4.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5.结题汇总表
科技合作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