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庆阳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工作的通知》和2026年度职称定职工作要求,现将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定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条件标准
1.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定办法》中基本条件,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3.满足《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科研任务;
4.达到教学单位工作要求。
三、认定流程
(一)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教学单位、教务处加注考核审核意见,6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审核,并分配《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进行申报。
(二)审核。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业绩及考核评价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后,遵循审核后和发文前的“前后公示”制度,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
(四)发文。经考核合格且“前后公示”无异议的发文进行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证书办理。考核认定备案通过后,由申报人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电子职称证。
四、工作要求
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事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