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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加强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1日 编辑:史雅杰

全体师生:

当前冬春取暖季气温持续走低,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进入高发易发期。为严格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提醒函》(甘安办函〔2026〕3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4〕28号)文件要求,结合寒假居家及部分师生返校培训的实际情况,为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全面防范事项提醒如下:

一、居家师生全方位防范要求

取暖、烹饪需使用合格合规的燃气、煤炭、木炭、柴草等器具,提前检查烟道、烟囱是否通畅,杜绝堵塞、泄漏情况;每日保持室内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5分钟,严禁在卧室、卫生间等密闭空间使用炭火、蜂窝煤取暖或长时间洗浴。

家中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每周检查电池电量及报警功能是否正常;不私自改装、维修燃气器具,定期联系专业人员检修管道、阀门。

外出住宿(民宿、酒店、出租屋等)时,优先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场所,入住后第一时间查看逃生通道,不使用无安全保障的临时采暖设备。

熟练掌握中毒自救互救技巧:出现头晕、恶心、乏力等症状时,立即开窗通风、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亲属、学院联络人电话求助。

二、返校培训专项防范与管理要求

(一)培训负责部门职责

严格落实“聚焦重点场所,强化隐患排查”要求,提前3天完成培训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值班室等场所的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通风系统、燃气灶具、烟道通畅情况,确保报警器功能正常,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并复查。

培训期间组织岗前安全培训,向师生宣讲防范知识及应急流程,明确应急联络人及处置分工。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实操性强的应急预案,畅通急救绿色通道,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启动救援、精准救治,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学院及相关部门,同步做好善后工作。

(二)留校培训学生要求

遵守学院及培训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不私自使用电炉、炭火盆等违规采暖、用火设备,不封堵门窗、堵塞烟道。

入住宿舍后发现通风不良、异味等异常情况,立即向培训负责人、辅导员或宿舍管理员报告,严禁自行处理。

请全体师生高度重视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将安全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安全管理处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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