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荒漠化治理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 编辑:杜俊娴

  浙江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法治固根本、以善治促团结,构建全域联动、基层赋能、多元共治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推动法治精神与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度融合,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奋力绘就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美画卷。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政治根基。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根本保证,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宗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持续擦亮“之江同心·石榴红”品牌,依托石榴红家园、宣讲团等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将民族事务纳入基层治理格局,推动法治引领、依法治理向基层末梢延伸。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夯实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制度底座。根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相关规定,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全力推动《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法进程,编制《浙江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十五五”规划》,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全面梳理调整教育、就业、社保、文化等领域政策,推动形成上下衔接、务实高效的法治保障链条,让民族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深化依法治理实践,激活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基层动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治理念融入互嵌共融、矛盾化解、服务保障全链条。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法治的力量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健全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司法、警务、社会组织等力量,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深化“十百千万”普法行动,培育“法律明白人”,开展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各族群众中蔚然成风。

  赋能共同富裕先行,彰显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民生温度。推动法治化建设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深度融合,扎实开展民族地区“同心共富”工程,支持景宁走好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深化民族乡村“共富联盟”建设,以法治护航共同现代化试点、民族手工业培育、农文旅融合发展,助力缩小城乡、地区和收入三大差距。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统筹推进旅游促“三交”六项行动,办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技能”培训班,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就业创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让各族群众在法治阳光下共享发展成果、共筑幸福家园。


(编辑: 程艳


内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