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 学院”) 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 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部门以及在校内从事经营活 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企业。
第三条 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各部 门、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 ,坚持权责一 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 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条 学院范围内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监管和追究适 用本办法。但法律、法规等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责任体系
第五条 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学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 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级
领导为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 导责任; 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院级领导按照“ 一岗双责 ” 的要 求,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为确保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系统、有效管 理,形成覆盖全院、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体 系。学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负 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及班子其他领导担任,成员包 括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保卫处。
第七条 各部门、单位及个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范围具体
划分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保卫处)对全院消防安全工 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二)各部门、单位对所属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三)办公楼值班室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由值班人员承担;
(四) 教学楼各教室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按照谁管理(使 用)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保卫处负责监督;
(五)实训室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按照谁管理(使用)谁负 责的原则承担,教务处负责监督;
(六)教学楼、办公楼公共区域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由保卫 处承担;
(七) 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由图书馆承担;
(八)在建工程、消防未验收竣工项目等相关消防安全工 作由基建处跟进落实;
(九)学院内第三方服务机构或企业承担其经营场所、服 务区域及相关项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检 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等;
(十)对于来校内举办活动或施工的单位,其在校期间的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工作由学院内引进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第三章 职责体系
第八条 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如下。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学院消防安全符合规 定,掌握学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 二)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 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 三)为学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 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 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 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学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 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如下。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相关法 律法规,全面负责制定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决策;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和年度工作计划;
( 四)保障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的有效落实及消防 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
(五)全面负责学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六)负责落实并评估学院消防应急演练工作;
(七)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年终考核及实施;
(八) 负责与政府消防部门以及专业机构进行沟通 、协 调,推动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提高学院整体消防安全 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制定并落实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规章和制度;
(三)制定并落实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和培训计划,包 括火灾应急知识、灭火器使用方法、逃生自救技能等,提高全 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 四)检查学院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消防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提出改进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五)组织学院各部门、单位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师 生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六)组织检查、评估学院内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
源、灭火器、消防报警系统等,确保其有效性和正常运行,对 消防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
(七)具体负责与政府消防部门、专业机构进行沟通、协 调,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十条 各部门、单位为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落实主体,其 职责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严格按照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规章和制度履行消 防安全工作职责;
(三)积极参加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 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 四)完成责任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用电、 用水、用气;
(五)配合落实学院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六)检查责任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源、灭火 器、消防报警系统等,发现问题能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整改 的及时上报。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 视,将消防安全纳入重点工作范畴,严格按照方案责任划分及
职责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各部门、单位应明确责任划分及职责内容,加 强信息共享和沟通配合,共同推动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 开展。
第十三条 各部门、单位人员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培训 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水平,确保消 防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融合,形成合力。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中各部门指学院党政机构 、群团组 织、教辅机构 、各教学单位,各单位指校内服务机构及第三 方企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 工作办公室(保卫处)所有。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