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规范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竞聘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公平公开、量化考评、竞争择优;
3.自愿申请、工作需要、岗位空缺。
二、岗位竞聘对象
学院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竞聘岗位名称
教授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四级;
副教授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
讲师岗位: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
助教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
四、岗位竞聘条件
符合《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办法》及评审院校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五、考评细则
全面考核其任现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同时兼顾申报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业绩等有关情况。所有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组织人事处对照考评细则,从师德师风、教学实绩、科研奖励、论文专著、教学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最后按申报岗位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上报。
附:庆阳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量化考评细则